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工作计划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各县(市、区)农业局: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种子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种子市场进一步规范,但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县(市、区)种子市场存在种子名称混乱、未审先推等违法生产、经营情况。...
各县(市、区)农业局:
种子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种子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种子市场进一步规范,但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县(市、区)种子市场存在种子名称混乱、未审先推等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种子执法年活动精神,加大种子执法力度,净化种子市场,确保我市用种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晚稻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整治对象:各县(市、区)农业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源头管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针对辖区内种子批发市场,乡镇种子经销点,特别是对取得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2、整治内容:以晚稻种子为重点,检查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是否生产经营未审(认)定种子,是否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是否按规定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等。
二、整治时间
2、督查:在开展整治行动过程中,市局将组织督查组对主要县(市、区)进行执法督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选派得力人员承担本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2、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一查到底。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种子市场整治工作,并加大假劣种子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4、总结提高。各县(市、区)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于7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分别上报市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市种子管理局。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为期二年的城市道路架空管线专项整治工作。年完成6条道路纵横架空管线、5条道路十字路口横向架空管线入地工作,针对市区城市主次干道上空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四大运营商弱电架空管线排列无序、乱接乱拉、跨街连接等现象。争取到年基本完成城区主要道路架空管线“上改下”整治任务。
二、年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道路地下管沟预埋现状。共计16.48公里;完成5条道路十字路口横向架空管线的入地整治,共计3.07公里。年总计完成架空管线入地19.55公里。
三、实施步骤
年市区架空管线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
进行专项动员,由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整治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城区架空管线开展摸底,并提出相应整治方案。
(二)整改实施阶段
1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四大运营商和有架空杆线的单位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
2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架空线入地预留管沟不规范的井座改造和管线引上人行道破损的修复工作。
(三)督促整改和检查阶段
1对应当埋设入地而拒不埋设入地、应予拆除拒不拆除或已经废弃不使用的架空管线、杆架。公告期满无人提供有效权属证明的依法拆除。
2将整治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经费来源
各运营商按照管线权属分别承担城市道路架空管线入地整治工程所需资金。政府已投资埋设的地下纵横管沟,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原则。运营商和产权单位交纳管沟使用费。管沟使用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款用于城市道路架空管线入地管沟井座改造和引上部分人行道破损的修复。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用油和乳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散装食用油退市工作,规范婴幼儿乳粉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质量安全,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用油和乳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次整治行动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8月12日至18日。
二、整治重点
以食用油生产加工及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无证无照食用油生产加工窝点、食用油批发零售店、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超市、食杂店、孕婴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食用油市场监管
1、各镇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食用油摸底检查,要结合县局转发市局《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做好检查记录,摸清辖区内从事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户数。
2、重点检查食用油加工环节。严格落实食用油加工许可制度,将单纯的食用油(土榨油)来料加工点纳入日常监管,并规范提升,逐步减少数量。督促食用油加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用油小作坊在8月1日后,提供的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且要在包装物上粘贴简易标识,其内容最少需包括:备案编号、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不得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
3、重点检查食用油流通环节。全面落实食用油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经销商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的食用油,并对8月1日前尚未销售完的散装食用油,到所在镇食药监管所报备,限期尽快销售完毕。
4、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餐饮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及定点采购食用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建立处置台账。
(二)乳制品市场监管
1、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要求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并详细记录;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孕婴店、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店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人,督查考核到人。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强食用油科普知识宣传,提倡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食用油消费习惯,自觉抵制使用散装食用油、土榨油。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和引导公众参与,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3、集中力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申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的排查,强化对违法线索的`汇总、分析和案件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窗口单位卫生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区创建国卫生城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全区窗口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窗口单位专整治战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依
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创国家卫生城区动员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创卫责任,强化保证措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窗口单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单位环境、提升城区品位,加快我区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步伐,确保创卫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工作范围
各类交通运输的站点,各类公共场所的院、馆、厅,各类服业服务的商场、超市、集市,各类公共服务的厅疗、室、网点,医疗服务的院、所,旅游景区、景点,公园等。
三、工作目标
各窗口单位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12月底前全面达标,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区验收。
(一)美化单位环境。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三年规划》要求,窗口单位必须成立创卫领导小组,落实任务,明确职责,使创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个窗口单位要有禁烟标
示,有防蝇、防鼠设施;室内通风良好,窗明几净;垃圾桶(箱)封闭无味,各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达到国家标准;消灭卫生死角,使垃圾处理、公厕卫生、空气质量、“四害”密度均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二)规范窗口服务。以提高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为目标,内抓管理强素质,外拓服务树形象,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窗口卫生文明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创卫工作在窗口单位全面展开。通过加强监督、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实现高效业绩。通过窗口单位的优质服务,展现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树立文明、和谐、绿色的良好形象。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教育,强化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文明素质。要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办好公交车站、供电供水营业厅、医院、电信、公用电话亭、火车站、客运站、银行、商场、超市等窗口单位的创卫知识培训,掌握卫生宣传知识和健康知识。要进一步发挥舆论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工作方式,改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制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管理制度,对少数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肆意损坏公共设施等不良行为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单位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在全区广泛建立群众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作用。街办、社区要尽快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分子组织起来,成立创卫义务监督员队伍,明确责任划定区域,赋
予权利,形成制度,尽快开展工作,使义务监督覆盖到每一条街道,每一个社区,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创卫工作中窗口单位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各级管理机构人员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依法创卫,依法管理,推进全区创卫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大窗口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创卫工作不断深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区民的法律观念,增强区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窗口单位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妥善解决、处理区民与窗口单位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区民办事满意率,使我区的创卫工作沿着法制管理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保证创卫工作顺利进行。窗口单位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区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创卫,人人受益的新局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一切为民的服务意识,打造创卫新环境;争创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文明周全、市民满意的创卫氛围。各窗口单位要经常开展卫生自查和评比工作,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要进行整改,限期达标,确保创卫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窗口单位卫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区卫计局局长王文革担任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烨光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质监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