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上午,我们全家去了养鹿场。一路上有非常多漂亮的风景。潺潺的溪流、 一望无际碧绿的草地、连绵起伏的山峦······一切都是那么美丽,没有任何人工的改造,都是大自然的杰作。
汽车行了大约三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一路上汽车穿过草坪、飞过溪流······
到了养鹿场后,一下车便看到有一群梅花鹿在悠闲地吃草,我一过去鹿群四处逃窜。可是有一只母鹿没有逃跑,只是瞪着大眼睛端详着我。我一伸手,它慢慢地靠了过来。我摸了摸它的头,它只是温顺地叫了几声,刚才逃窜的鹿群也慢慢地“跑”过来。最可爱的就要数那些顽皮、淘气、可爱的小鹿仔了,它们亮出自己的小鹿角,晃着头向我顶来。顶了一下我,见我没有摔倒,也没有生气,就又顶了一下,还用不屑的眼神看了看我,好像在说:“你来追我啊,大笨蛋!”还把短短的小尾巴摇了摇就跑开了。
而脾气最火爆的就是大公鹿了,没人敢招惹它。因为你只要靠近它,它就会踢你。
时间总是过得那么快。该回家了,可有几只小鹿咬住了我的衣服不让我走。我拍拍它们的头说:“下次再来找你们玩儿。”
在我的脑海中,至今还能听到鹿群的叫声。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猫,名叫:逸千,我非常喜欢它,它是灰白相间的,有双似玻璃球样的小眼睛。晚上还会发光呢!
它是在我过7岁生日的时候姐姐买给我的,逸千刚进来,就到处跑。这里翻一下,那里咬一下,活泼极了!
早上我醒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逸千在哪,后来我到处找都找不到,我伤心的哭了起来。就在这时,一声“喵”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寻着声音找过去,原来它跑到了鞋柜里头躺在一个小箱子上睡觉呢!
吃完早饭后,我带着逸千出去散步,走着走着,突然,逸千像疯了似的跑走了,我追过去,可是我哪有猫跑得快啊,只好放弃了。
晚上,逸千还是没有回来,我苦苦等待着它回来。到了晚上十点,我只好上床了,我躲在被窝里哭,心想:你跑哪去了啊,快回来吧,我好不容易有一个玩伴了,我不要一个人,爸爸妈妈都在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
“咚咚咚”,门外传来声音,我赶紧擦干眼泪,打开了们,是姐姐回来了,她说:“你猜我找到了什么?”“不知道,我现在只想逸千回来。”我都眼眶又红了起来,“哈哈哈哈,要不要给你一个惊喜?如果你再哭就不给你了哦!”我赶紧擦了擦眼泪,姐姐从背后拿出来一只小猫,是逸千!“逸千!你终于回来了”我压抑不住自己的情绪,又大哭起来,“你嘴里叼的什么啊,啊,老鼠啊!”我惨叫一声,姐姐笑着说:“我晚自习回来后,看见路上有只小猫在咬着一只小老鼠,我走近一看,这是你的猫,我就把它带了回来。”“谢谢姐姐,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我不会再把它弄丢了!”
这只小猫已陪伴我一年多,我们也有了深厚的感情,整天形影不离,我爱我的小猫!
最近天气越来越热,每天放学时都要顶着大大的太阳,背着沉重的书包,一步一步地挪回家。每天回家的路上我都忍不住要买一根冰棒来解暑,可是一天一根,一个夏天就是上百根,实在是太浪费钱了。于是我就想,要是能发明一件神奇的衣服来解决这个问题该多好啊。
它神奇在哪儿呢?听我给你们细细道来,第一,它能调节温度,冬天穿的时候你会感到很温暖;夏天穿的时候你又会觉得很凉爽;在不冷不热的春天和秋天,它还能根据人体调节出最舒适的温度。第二,它能防小偷,衣服的布料里含有微型感应器,只要小偷碰了衣服,就会发出很大很大的“叮叮”的响声,从而提醒主人。第三,它还能播放音乐,全世界的歌曲都能在这里播放出来。如果出了什么新歌,商家就会立刻更新系统。很神奇吧!第四,它能变化衣服上的图案,当你心情好的时候,衣服上就会出现笑脸,如果你不喜欢笑脸,就说:“我要××图形”。衣服就会立刻显示你想要的图案。当你心情不好的时候,衣服就会播放一个搞笑的小故事,让你变的高兴起来。第五,这种衣服还不用洗,它有自动清洁功能,而且比人工洗的还要干净很多。
虽然现在的科技还发明不出来这样神奇的衣服,但我相信只要努力,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设计出这样的衣服。
嗨,大家好!我是书包,姓书名包,顾名思义,是用来装书的布袋子,是学生上学时不可缺少的一个工具,如果说书是知识,那么我就是知识的载体,够重要的吧!我的小主人是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对我爱护有加,在清晨的太阳刚刚露出微笑的面庞时,他便背起我,然后一路欢歌,奔向学校,我也随着主人飞扬的步伐,左一下,右一下地跳起了“摇摆舞”。啊!我由衷的向小主人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感叹。没想到,我的悠闲生活随着小主人的童年生活一去不返。
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不再那么轻快,而我也是“腹有诗书”,不能再轻易的翩翩起舞了。原来路上的欢声笑语也变成了小主人轻声地叹息。我的工作任务也逐渐加重了,身体里的奥赛书、作文辅导书、钢琴乐谱、书法字帖、英文讲义天天都在争功论赏,吵闹不休,谁让他们都有父母、老师撑腰呢?有时候,我真为小主人难过,可我无能为力。现在人类的竞争那么激烈,丝毫不能松懈,应试制度一统天下。连小学生都要背古文,大学生的资历找工作都困难。还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切心愿,过早的形成了压在孩子身上的大山。书中自有千钟栗,书中自有黄金屋,可、但是死读书的孩子们真的能从书中找到快乐吗?我真的不能理解。也许是我作为一个书包的目光太短浅了吧,比不上老师、父母的“远见卓识”。唉,搞不懂人类的脑袋到底在想些什么?
作为书包的我,不得不怀念那清闲的日子,希望轻快的脚步再回来,希望我能再一次跳起“摇摆舞”。不是喜欢偷懒,而是希望每一个学生都有快乐的学习生活。深深地祈祷笑容能再次回到小主人的脸上。
那次,我到乡下去,看到了一只八哥,它体长约25厘米,全身羽毛黑色而有光泽,嘴和脚黄色,额前羽毛耸立如冠状。八哥羽衣不华丽,但听说它不怕人、聪明、善仿人言,我不由得喜欢上了它。于是,我就试着让它学我说话。
我说:“你好!”它也跟着我说:“你好!”。我高兴极了,跳起来说:“真的好聪明啊!”它居然也学着我的样子,说:“真的好聪明啊!”我兴奋地说不出话来!这时,它拍拍翅膀飞走了。我目不转睛地望着它。
它飞行时,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翅膀上有白色的斑点。从下面看宛如“八字”,故有八哥之称,尾羽具有白色端。它调皮极了。一会儿立在水牛背上;一会儿停在大树上;一会儿在空中飞翔;一会儿在平地栖息……只要稍不留心,它就又飞到别的地方去了。
听爷爷说,八哥喜欢吃蚯蚓、昆虫、蠕虫等,还喜欢啄食水牛身上的虻、蝇和壁虱。哦,难怪它要停在水牛背上哩!
它把我深深地给吸引住了,所以我跟它玩了很久,直到爸爸妈妈说要走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它。
当我走出爷爷家大门时,那只八哥竟然停在枝头,跟我说再见,那声音,就像在唱歌一样:“再见,再见,再见,再见……”
我到现在还没有忘记,它那亲切啼叫时的样子,仿佛刻在了我的心中。
时光穿梭,埋没了我的记忆,如今,我要去寻找那片属于我的根的地方。
——题记
心中对故园的爱像海浪般把我卷入儿时的回忆……
轻柔的阳光伴随着我第一次走入这个地方,那时我三岁。
刚刚搬入新家的我,在餐桌底下跑来跑去,现在想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没长高了。这个地方告诉我,乐趣无处不在,需要我去探索。
四岁,在我嗷嗷的哭声中它陪我迈出了第一步。
妈妈送我去幼儿园,我哭得像暴风雨来临,方圆一里都会听到!可是,这个地方小朋友的热情又让我懂了,世界虽然危险,但是爱与我同行。从此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学校。故园对我的一生可谓影响甚大。
六岁,与我同龄的小朋友们正和我探寻世界。
阳光炙烤着大地,楼旁的下水管道正在往外喷水,园中长长的狗尾巴草随处可见,妈妈常常会把它编成一只可爱的小兔子,整的我们满脸羡慕,自己尝试却终结了无数生命;带着刺的月季花长得比我们高好多,可那却是女王独一无二的手杖;如果只拿它的花瓣,天真的我们就会把它制成自认为最香的香水;花朵鲜艳颜色与我们几个小女孩天真无暇的脸映出世界上最纯的颜色;长得矮矮的一种杂草,从中间掰开就会往外流白色的液体,那当之无愧是我们想象中的名贵药材;还有蜜蜂忙碌地飞在花与花之间,寻找最甜美的蜜;当然与她为伴的还有翩翩起舞的蝴蝶,无知的我竟认为它们是在给我表演精心编排的舞蹈。还有那些在草丛里跳跃的蟋蟀和在树上歌唱夏天的蝈蝈,他们将夏天交织出属于自己的色彩。还有甜甜的冰棍,融化了我的心。那是无忧无虑的季节。
他让我体验了童趣。
七岁,下雨的乐趣,数也数不尽。
雨后天未晴,草丛中就会出现我们捉蜗牛的身影,遭殃的还有蚯蚓和西瓜虫。那无疑时最大的乐趣,而事后令人惊悚的是家长愤怒的眼神,而乐观的我们却不以为然。
八岁,手里攥着妈妈给的钱,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手中的鸡翅,就知道一会妈妈就会做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
九岁,头被磕破了,血不住的像我脸上流,而她给我的却是微笑的坚定。
他教会了我快乐与勇敢。
十一岁,含着泪不舍的看了他最后一眼,背过身轻抚那古老的痕迹,我们要走了。思念也被带走了。
离开以后,我不知那两年发生了什么,不知为何曾给我荫蔽的大树残缺不堪,不再高大;不知为何一只蜗牛也看不见了;不知为何小小的生命之园被当做停车场;我对他的爱那么深,可是如今为何我只看到了它的残败?心中的爱让我痛,它顽强不屈的精神在我心头永刻,瞧,路边的角落不正是他对春天的回应吗?
故园啊,爱,不会淡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