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时间:2024-06-16 13:12:21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

“我相信生命是有光的,我希望在未熄灭前能够照亮你一点,这就是我能做的,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前言

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我们的男主被父母抛弃在那,跟着外婆长大小时候男主刘十三还会问外婆为什么父母不要自己了,所以刘十三努力学习想要离开那个地方想去自己梦想的城市,但是考大学并不是自己怎么想就会成功的。并不是自己努力奔跑就可以追上落日,自己努力就可以赶上最后一点热水。现实就是这样,刘十三抱着不甘去了自己考上的大学。

刘十三还记得母亲说的找一个爱自己的女孩当刘十三遇见牡丹的时候刘十三就是这样想的一定要对她好然后带她去见自己的母亲,其实也说不上见吧!其实找字更合适吧!但是刘十三没想到的是牡丹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备胎,当她逃离刘十三的身边时。刘十三在室友和酒精的刺激下坐着一个出租车来到牡丹的城市。看见的就是牡丹自己的男友和她在一起。

其实我们都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但是和刘十三比起来我们又都算不上什么了。

大学毕业刘十三找不到工作,唯一的工作还要受尽委屈,老板还是当年牡丹的男友,跟老板吵架那天刘十三又喝了很多酒,就是因为那次酒刘十三被外婆偷偷拉回小山村了。

刘十三不知道外婆得了癌症,刘十三不知道外婆活不久了,可是外婆还是和平常一样揍刘十三,刘十三还是和往常一样和外婆拌嘴,可能到外婆去世这一段时间里外婆是最快乐的时光吧。

再说说我们的女主吧,从小和刘十三认识,但是医生都说女主活不了多久但是在小时候,刘十三失恋乃至刘十三被外婆带回家女主都还好好活着,所以就有了刘十三那句“程霜,你tm不是死了吗?”外婆离去,最后连不死少女也离去。人生的大起大落无非都是这样。

书中类似于刘十三的不止他一个人,还有球球。一个连自己出生年月和姓名的小屁孩,出生开始就没有好事吧,唯一的好事可能就是遇见刘十三。

对呀,我们这一辈子能有多少个春秋,还要除去自己懵懵懂懂的时光,还有自己不能动的时候。可能我们最好的年纪就在自己的青春年华,但是冰心曾经说过“青春很宝贵,无论怎么过都是浪费。”既然这么美好的时间段为什么我们不大胆一点去攀一座山,去渡过一条河,去爱一个人。寻自己所爱,爱自己所爱。

球球从一个混世大魔王变成了一个受人欺负的还只能忍受的小孩,因为保护自己的那个疯子不在了,没有人可以保护自己了。没有任性的理由了。

只有感觉到偏爱的人才会任性,才会对自己偏爱的人任性。所以说找到一个偏爱自己的的人,爱爱自己的的人才会有故事和结局。小时候被大人们问以后要是未来的另一半对自己不好怎么办,我们那时候都会说,不会让自己的父母受委屈的。因为他们是从小偏爱我们的人怎么可能让他们受委屈。但是这样的人的家庭都特别温柔,所以不用担心温柔偏爱你的人的家庭会怎么样,他们只会更加温柔吧。爱自己所爱没有错。

所以我们有一个爱自己的家庭就已经很好了,所以不要再去抱怨什么命运的不公。即使命运再苦难,也要相信未来是有好的期待只是还没有追到你吧。

在故事的最后,刘十三带着球球去到了程霜的家乡看见了她的最后一幅画和她的灵位。感动和寂寞同时涌上心头,画中他们俩牵手相互依靠。而程霜和她母亲打赌说刘十三不敢来找她,很显然程霜输了。但是她也赢了。再那之后刘十三开始写书,去室友演唱会,带着球球。

人生很短,也很长,对吧。要是陪着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会发现其实时间很长,但是嫌时间不够。

所以大胆一点吧。

寻自己所爱,爱自己所爱。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2

初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满满的感受到了张嘉佳对于南京的热爱。其实,张嘉佳的每部作品都可以感受到他对南京不一样的情愫。而主人公刘十三让平凡的我产生的极强的代入感。

小的时候我们都曾豪气干云,我们都有一个长大后成为谁的梦想。可是,长大后,我们发现自己越来越平庸,但是内心的那一点点进取心,那未曾断绝的一缕光,总是时不时的提醒我们梦想的方向,或许真的,痛苦使理想光辉。

刘十三的梦想是考入清华,然而最终去了一所三流院校。毕业后,他不甘心,不甘心平凡的自己,决心要去闯一闯,也就是在毕业后,他心中的女神,他的初恋牡丹有了新欢,从此牡丹成了他的白月光。然后,刘十三步入职场,经历着大多数普通人都在经历的挫折。不过那个时候他有深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有喜欢他的善良女孩——程霜,还有人小鬼大的球球。如果说刘十三像自己,那么我更羡慕他身边有一个一直默默喜欢他的女孩,程霜。程霜来自大城市,从小被诊断出绝症,活不了多久。所以来到了乡下亲戚家,这才认识了刘十三。后来,大家的人生轨迹,各有不同,可是程霜对于刘十三特殊的感情就像小时候一样。程霜,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记得在Chapter 11 山中夜航船 篇中,程霜对刘十三说:敢不敢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想生活就是这样呀,爱情就是这样呀,在我们去试探对方,去表达自己的时候,或许谁主动提出玩真心话大冒险的人,大概率就是喜欢对方的。程霜会记住刘十三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随口说的一些话,跌落墙角,风吹不走,阳光烧不掉,独自沉眠——喜欢你的人,却会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

真正美好的爱情,或许就是程霜期待的爱情,因为刘十三呀,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你看,哪怕刘十三高考失利,被初恋抛弃,职场也不如意。可是,来自大城市的程霜依然觉得刘十三是如此的Special。

后来的后来,故事的结尾,外婆走了,程霜也走了。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刘十三一个人了。记得,程霜临死前对刘十三说: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想在我生命之灯熄灭以前,再次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刘十三,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爱情值得被期待,我感动于程霜誓死不渝的默默守护,我感动于外婆刀子嘴豆腐心的惦念,我想象着张嘉佳笔下云边镇上发生的一切,不就是现在我所经历的现实吗?人生真的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好事成双,更多的是在一次次悲欢离合中成长。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阳光下像个孩子,风雨中一如大人般从容。生活为完待续,我们脚步别停呀,一定要跟得上。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3

这是发生在云边镇的故事。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小卖部的六月有若有若无的早蝉声,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

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还有孙子刘十三,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经历了梦与希望,遇见与错过,得到与失去,痛并爱着。

山海,小卖部,还有大家。< ……此处隐藏8938个字……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4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15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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